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11-06-13  来源:admin

广规建住发[2011]60号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23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转发  工程档案  验收  办法  通知         

  抄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档案局,局有关处(室)。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6月3日印发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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