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规建住发[2011]基83号
关于广元市“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
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市属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成都市等10个市、州“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11]19号)文件精神,现将广元市“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
类 别 地 区 |
建筑、市政、仿古园林、维修工程 |
装饰工程 |
安装工程 |
广元市(含四县三区) |
99.90% |
95.74% |
100.44% |
类 别 地 区 |
建筑、市政、仿古园林、维修工程 |
装饰工程 |
安装工程 |
广元市(含四县三区) |
11.65% |
11.34% |
1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