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
2011-07-28  来源:admin

 

广规建住发[2011]基83号

关于广元市“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通知

各县区规划和建设局、市属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成都市等10个市、州“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11]19号)文件精神,现将广元市“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

 类  别

地   区

建筑、市政、仿古园林、维修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广元市(含四县三区)

99.90%

95.74%

100.44%

二、本次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一次(川建发[2010]8号)人工费调整幅度差(%):

 类  别

地   区

建筑、市政、仿古园林、维修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广元市(含四县三区)

11.65%

11.34%

10.69%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从2011年7月1日起与“二000”计价定额配套执行。此次人工费调整适用于2010年4月2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但至2011年7月1日仍未竣工的工程。此次人工费调整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造价  计价定额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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