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川建发[2008]15号)等有关规定,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广元市长风建设有限公司和广元市广疆建筑有限公司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核实该公司近三年无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现予以批准延续并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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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