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能够高效、准确地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优化专家委员会人员结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家委员会成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在房地产估价、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熟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
(三)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律师等执业资格且连续执业满3年;
(四)注册评估师作为主要估价人员,需完成3宗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鉴定规则》等要求被除名的,不得参与。
二、所需资料
(一)《广元市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请自行填写;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连续执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建造师、律师等执业资格中任一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送我局,逾期不再接收报送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按个人自愿申请、资料审查、公示、公布等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纳入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原专家委员会成员也必须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提交相关资料,同步开展资料复审等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专家委员会新一期成员名单。
(三)申请人员应将所需资料整理装订成册(A4规格),报送或快递一份至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中心房屋征收事务科。联系人:刘小燕,联系电话:0839-3265453。
特此通知。
附件:广元市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成员申请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