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审查结论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提出书面反映。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于2015年12月23日前报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企业警惕不法人员借资质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见附件)。
联系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窗口)
邮编:628017
投诉电话:(0839)5572080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