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市规划局各科室、经开区分局,市级各物业公司、燃气经营企业,市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建安办发〔2016〕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6〕4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建电发〔2016〕8号)和2016年市政府安委会第三次会议等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我市今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汛期洪涝灾害偏重,建设系统的防汛形势比往年更为严峻。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决做到把隐患考虑得更严峻,把应对措施准备得更充分,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检查和再落实,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操作人员,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到位,夯实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要督促本地企业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二、坚持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整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汛期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工地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处在低洼地带、山坡的建设工程项目,要特别注意强降雨带来的水灾隐患,该停止施工作业的要及时停止,该转移人员的要及时转移,大风、暴雨期间停止一切施工活动,坚决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工地生产安全。一是加强深基坑(边坡)支护系统排查,基坑(边坡)开挖必须先支护后开挖,已支护的基坑(边坡)四周地面要硬化封闭,降排水设施完好顺畅,确保基坑(边坡)侧压力在安全要求范围内,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二是加强塔机、龙门架等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塔机、龙门架地基基础稳固,无积水侵泡,机身与建筑主体可靠连接,连接件无严重腐蚀、破裂、松脱,避雷设施完好。三是脚手架及模支系统基础坚固,排水畅通,与建筑主体连接牢固,符合规范要求。四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电线、电气设备安装牢固,不被水侵泡。五是施工现场围挡及临时设施及基础稳固,现场排水设施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六是严格清除设置在未处理的边坡、低洼、河道中的办公设施及工棚,及时清除无外墙楼层中的建筑垃圾及轻型材料,防止大风引发事故。
(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市政桥梁、隧、涵防汛能力,城市低洼易积水地段、城市排水系统畅通,落实和保证排水设施设备完好,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隐患的要设置警示标牌提醒,封闭围挡,禁止使用和通行;加强城镇燃气经营场地检查,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加强燃气管道排查,防止因洪水冲刷造成管道爆裂伤人事故;加强路灯巡查加固,防止倒杆、漏电以及灯杆上附属物坠落伤人等事故。
(三)加强城镇老旧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危房、危楼、老旧小区等地点排查,重点排查老旧危楼、边坡堡坎排水是否通畅,基础、构造措施、边坡堡坎是否被水侵泡有垮塌危险,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危险等级,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汛情,密切监视暴雨洪水动态,一旦发现有隐患,要及时上报和通知人员撤离,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加强风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风景区管理机构要重点对风景区内的山体、岩洞、登山道、水边山(岸)边崖边栈道进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除危岩危石和危险树木。同时要标识岩石崩塌危险区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地点安全警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风景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项目必须封闭施工,设置安全警示、提醒标识,保持良好的施工秩序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加强风景区游乐设施、游船及救生衣安全管理。
三、强化值班值守,及时妥善处置汛期应急突发事件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做好提前预警。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原则,提前转移和撤离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高边坡、深基坑、堡坎和周边存在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方,要强化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确保监测预警工作不留缝隙,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妥善应对,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空岗、漏岗现象,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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