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物业行业协会、利州区物业行业协会、剑阁县物业协会、苍溪县建筑业协会房地产物业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现就四川省苍溪县博通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物业)在物业服务中不作为、不主动履职行为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博通物业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
3月下旬,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检查中发现,博通物业不主动履职、管理不到位,服务的金夏怡苑、东城花园、永福公寓、文化大院和梨园新居小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存在墙面污损严重、园中绿化杂乱、飞线充电、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经多次督促,博通物业仍未整改落实,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扣减博通物业信用信息分5分。目前,该企业信用信息分为58分,信用等级降为B级。
(一)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此通报抄送至相关乡镇(街道)和社区,并向相关小区的全体业主传达,通过政府监管、业主监督,确保博通物业认真履职尽责,消除小区安全隐患、改善小区环境,如仍未整改,可引导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解聘该物业企业,同时移交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二)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开展物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不到位等问题;物业行业协会要加强物业行业自律,规范物业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业主满意度。
(三)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大物业行业日常检查力度,可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扣减信用分、移交执法部门等措施,形成威慑效果,促进物业行业优胜劣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理结果要上报我局予以全市通报。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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