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广府发〔2018〕8号)等文件规定,决定成立广元市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职责
负责对房地产价格评估进行技术指导、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详见附件)。
二、专家委员会工作范围
(一)征收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申请估价技术鉴定的,由专家委员会受理。
(二)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三、专家委员会工作方式
(一)专家委员会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估价技术鉴定活动和估价技术鉴定结果。
(二)受理估价鉴定申请后,专家委员会应当指派3人以上(含3人)单数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三)专家组成员与原估价机构、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征收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四)原估价机构应当配合专家委员会做好鉴定工作。
四、专家委员会人员调整
专家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调整组成人员时,应予公示。
五、专家委员会工作机构及费用
专家委员会工作机构设在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附件:广元市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名单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9日
附件
广元市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名单
一、主任委员
陈云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
饶必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吴浩 市房地产管理处处长
成员
邓国安 广元市大强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绍宝 四川鸿远方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何晓梅 广元市嘉利实业有限公司
李逃建 广元市嘉利实业有限公司
李小波 四川越琨建设有限公司
蔡斌倩 广元市利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严 莉 四川众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牟 理 四川众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赖 佳 四川众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刘 健 四川省信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刘 莉 四川省信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谯仕进 四川省信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薛应富 四川震北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权 斌 四川震北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赵一鉴 四川寅洋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宋丹阳 四川震北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任秀英 四川寅洋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唐 新 四川衡立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朱文胜 四川衡立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吴 东 四川衡立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张从远 中瑞建华房地产土地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李永强 四川衡立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尹莉蓉 四川大林勤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张 宇 四川大林勤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方新春 广元市天强建设有限公司
唐建平 四川展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杜 斌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继明 四川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贾春凡 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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