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市城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广元市市城区建筑工地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能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
广元市市城区建筑工地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专项治理,努力建设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之城,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措施,强化责任,严格执法,使建筑工地达到规范围栏、无扬尘、不乱堆乱倒、污水不乱排、泥土出工地不抛洒、施工现场食品安全,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舒适、健康的市容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开展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要成立建筑工地专项治理工作组,落实专人负责。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质安站负责对市城区监督的建设项目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城建处负责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维修改造工程的工地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商品混凝土生产场地、生产原料集中管理及商混运输车辆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供排水中心对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工地负责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城投公司、城建开发总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和市政工程公司对各自承担的建设项目和施工项目的工地负责整治;城监大队对城市绿化工程负责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同时负责对市城区建筑工地专项治理中存在问题严重或整治不力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基建处负责对整治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上网公示。
(二)突出重点,抓好各项整治工作
1.规范建筑工地围栏
一是所有在建工地动工开挖前必须进行封闭围挡,市城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小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小于1.8m,围挡要坚固可靠。二是砖砌围墙要刷白,有人字顶,围墙顶部设置适当照明工具。三是工地围挡要有不小于1/3面积的爱国主义教育公益广告。四是工地大门采用非通透式大门,进出口两侧应规范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和扬尘治理公示牌。五是在建的建筑物必须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施工。六是市政工程维修要进行工具式围栏。
2.开展扬尘治理,保护环境
一是进出大门口内外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大门口内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设施、截水沟的和沉淀池。二是工地必须配齐保洁员,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对出场车辆及时清洗,在保证车身及轮胎无污泥,车厢封闭的条件下放行。三是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及散体材料的各类车辆,应当采用封闭车厢或苫盖围护的车厢,苫盖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运土车辆不得抛洒泥土,工地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四是裸土及时覆盖,定时洒水湿润,暂时不开发土地必须进行绿化。五是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封闭存放覆盖,严禁高空抛掷垃圾、渣土;市政维修工程建渣要即产即清,或采用集装箱存放。六是工地倾倒建渣和弃土必须向城管部门申请指定倾倒场所,建渣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倾倒,严禁乱堆乱倒。七是严禁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滴漏。八是拆除工程必须做到洒水作业,严控工地扬尘。九是附属工程建设时必须采用工具式板材进行围栏作业,严禁开敞式进行附属设施施工、绿化。十是严禁污水、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直接排放到城市管网和河流,必须经过处理,定点排放。十一是施工现场禁止烧沥青、油毡、塑料、油料、化学溶剂、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十二是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
3.规范场地堆放
一是散体、粉尘材料实施入库保管或砌池覆盖。二是材料机具设备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整齐堆放,堆放场地要硬化,不允许在工地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三是钢筋堆放要进行覆盖,要有防雨水措施,有材料标识牌,堆场清洁卫生。
4.规范食堂管理
一是食堂地面必须硬化,墙面贴瓷砖,门窗、排水沟等位置要有防鼠板,门窗要有防蝇纱。二是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三是厨房设施必须一洗、二清、三消毒,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四是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五是生熟食案要分开。
5.规范民工宿舍及办公场所
一是禁止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办公场所和住宿。二是办公区、生活区要与施工区划分清晰,不同区域间布置明显的隔离或警示标志设施,要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设施。三是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取暖,不准随意乱拉私接电线,不准将电线拉至床上使用。四是宿舍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要定期组织民工进行体检,杜绝重大传染疾病发生。五是施工现场或生活区设置的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厕所,禁止旱厕,保洁员要定期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及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1月15日—11月30日)。在11月30日前将建筑工地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及各项要求及时传达到市城区每个建筑工地,督促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进行自查自纠。
(二)督查检查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组织检查组对市城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前期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再检查。二是进行全面总结,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抓好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并将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每月15日、30日,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对所监管工作的整治情况报送至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鲁正奎,电话326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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