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广城函〔2021〕28号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
复 函
杨耀清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关于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的建议。今年以来,我局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卫生乡镇村庄、最干净乡镇村庄创建以及“八五”普法宣传等活动,多形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健康素养66条等卫生知识,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升,良好生活习惯正逐步养成。我们将结合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建立完善并落实村规民约、卫生检查评比、道德积分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卫生素养。
二、关于加大农村保洁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的建议。我市认真落实《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加大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去年以来,共安置乡村保洁、森林防火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8466人,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3700余万元。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结合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秩序维护等工作,继续抓好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统筹监管和数据信息的比对核实,有效防止一户多岗、一人多岗或顶岗代岗现象。
三、关于将垃圾收运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各县区政府已将清扫保洁队伍薪酬、垃圾收集清运以及末端处置等工作运行经费及环卫设施设备采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近三年来,累计投入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资金达2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一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2021—2023年),继续建设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经费投入。
四、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监管的建议。目前,全市已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70个,因农村再生资源整体回收利用水平较低、附加值不高、转运成本大等问题,部分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货物长期堆积、影响环境卫生。下一步,供销部门将对现有回收网点实施升级改造,打造规范有序、整洁环保的示范网络,并依托龙头企业,采取收购、加盟、租赁等方式,对社会回收网点和个体经营者进行整合,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提升农村垃圾回收利用率,努力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
杨耀清代表,感谢您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农村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中国最干净城市建设,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培养群众卫生意识和良好生活习惯,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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