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广城函〔2021〕25号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向梅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上《关于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建议。我局根据城市发展现状、人口规模、道路资源和共享单车运行情况,对市政府2018年印发的《广元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级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运营企业进入条件、管理措施、服务质量、车辆停放场点设置等规定,为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共享单车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二、关于优化运营管理的建议。加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监管。督促做好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回收等。对车辆停放秩序混乱、线下服务不符合要求和群众需求等情形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运营企业履约尽责。健全完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考核办法,突出对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完好率、运维应急响应等方面的考核,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三、关于优化用户管理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引导的建议。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共享单车运行使用宣传力度,大力倡导骑行用户遵守交通法律规定,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积极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
向梅委员,感谢你对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方便市民群众出行。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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