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建招投审〔2021〕2号
四川振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G标段的投诉书,已于2021年5月11日收悉。经审查,结果如下: 投诉事项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之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函告。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1日
四川振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G标段的投诉书,已于2021年5月11日收悉。经审查,结果如下:
投诉事项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之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函告。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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