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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3-04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市城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设备、公共景观照明工程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公共景观照明设施设备意外损失赔偿、现场处置以及恢复工作;拟定城市照明的环保与节能措施、方案;负责城市照明节能可行性研究及绿色照明新材料、新技术使用等;参与新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竣工交验工作。

(二)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工作。加强照明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确保完好率、亮灯率达到95%以上。

2.积极推进提升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公园广场等照明设施改造工作,做好被撞照明设施补装工作。

3.加强智慧灯杆的推广和应用。拟与市城投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在城北片区推行智慧路灯建设。

4.加强废旧照明设施处置工作。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对废旧照明设施进行清理处置。

5.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党性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是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截至2022年2月23日,我单位编制人数26人,实际在职人数26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技术服务管理办公室、设施设备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运行维护管理办公室6个职能部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851.8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3.3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9.69万元,主要原因是电费及维护费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851.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3.02万元,占15.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8.79万元,占79.32%,其他收入50万元,占2.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万元,占2.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85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97万元,占19.17%;项目支出1496.84万元,占80.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01.8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3.3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29.69万元,主要原因是电费及维护费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5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0.97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72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8.7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9.69万元,主要原因是电费及维护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396.76万元,占95.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8万元,占1.88%;卫生健康支出13.79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30.67万元,占2.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96.7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照明设施电费及维护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3.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0.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2021年预算0.2万元,2022年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

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照明管理事务工作开展。2021年预算2.5万元,2022年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

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21年预算0万元,2022年与2021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未在预算中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抢险皮卡车5辆、巡查摩托车1辆、发电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x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照明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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