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荣国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的“红星商业广场一期”项目交房后长期未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严重损害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为解决办证遗留问题,八届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同意将其纳入问题楼盘按照“追办分离”方式进行处置。经核实,“红星商业广场一期”项目存在以下行为:
行为代码A-1-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良行为。
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广元市分类化解处置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住建〔2022〕22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扣除5分信用分。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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