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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 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6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

按照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为持续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系统治理回头看),现就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保持对住建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态势,巩固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持续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落实系统治理回头看。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来的招投标系统治理核查发现问题处置台账、投诉举报台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针对台账中还未处理完成、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完成整改,确保逐一销号。二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照三年招投标系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自查研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针对工作短板和问题,及时弥补。三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国、省、市出台的政策规章制度自查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切实做好招投标领域服务保障稳增长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招标计划等创新措施要求。四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梳理总结三年招投标系统治理工作成效,提炼推广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以案促改,形成震慑。

(二)严查招标文件设置条件。将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作为整治重点,自招标文件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招标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合理条件的,依法向招标人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移送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三)规范招投标信息公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解决招标投标信息内容缺失、错误频出的问题,以提高我市招投标信息透明度,便于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投标人诚信建设,确保市场主体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信息。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重点针对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是否载明更正的内容和原文的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是否齐全、无误(如不填写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单位、不填写类似项目业绩开竣工时间,不填写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填写错误的监督部门名称等),是否进行合同公示、合同公示内容是否齐全、无误等进行检查。对发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发布招标投标信息的,按照属地和部门职责分工严肃处理。

(四)整顿招标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标后监管,重点监管招标人无故拖延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或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指定保证金缴纳形式等违反相关规定情形。发现问题依法责令招标人改正,拒不改正或已形成事实无法改正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移送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五)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2023年1月1日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通过资料核实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人证不相符、未到岗履职且未履行变更手续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涉嫌违纪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

(六)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时,要将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纳入检查范围,检查招标代理成果资料及开标人员等,检查代理机构是否设置不合理条件、使用非合同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办理招标事宜、未按规定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业绩信息核查,强化与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我市聚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提质之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治效果。主要领导要担起“第一责任”,对治理工作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紧盯落实落地,有序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确保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类顽疾。

(二)加大查处力度。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招标投标政策措施熟悉度,着力强化发现问题能力。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认真研判,一查到底。集中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反映比较集中的典型案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有效发挥震慑作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自我净化。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定期对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推进、监管履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通过约谈、发函、通报等方式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县区进行警示提醒,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本辖区治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及时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包括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等),按照市级部门工作安排部署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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