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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

发布时间: 2023-06-30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金使用单位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预算执行率
(B/A *100%)
年度资金总额: 5700 3500 61.4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000 3200 80.00%
地方资金 200 200 100.00%
其他资金 1500 100 6.67%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根据川财建〔2022〕231号文件,下达我市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000万元,专项用于广元市昭化城区污水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2000万元及剑阁县元山镇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新建项目2000万元
下达及时性 在财政下达资金后7日内分配到各县区住建部门
拨付合规性 按照资金使用范围支付
使用规范性 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
执行准确性 支付对象精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预算编制、运行过程监控、结果运用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总体目标完成悄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昭化区建设污水干管DN1200mm主管网8公里、改扩建DN600mm的支管网5公里,恢复因污水管道建设破损路面7.8公里;
目标2:剑阁县元山镇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结构施工及9km排水管网建设。
目标1:昭化区完成配套建设污水干管DN1200mm主管网8公里、改扩建DN600mm的支管网5公里,恢复因污水管道建设破损路面8.2公里;
目标2:剑阁县元山镇全年基本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结构施工及5.5km排水管网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污水管道干管及支管网建设 22KM 18.5KM 原因:剑阁县元山镇受疫情及天气影响,未能按时完工
措施:督促剑阁加快施工进度
路面恢复 7.8KM 8.2KM
建设污水处理厂 主体结构完工 主体结构完工
质量指标 工程合格率 100% 100%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6% 97%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个月 12个月
成本指标 总投资 5700万 3500万 原因:项目未完工;
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解决就业人数 65人 38人
资金管理合格率 10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污水收集全覆盖 100%
生态效益指标 污水实现达标排放率 ≥90% ≥92%
可持续影响指标 减少生态环境污染 完善污水覆盖率,达到污水应收尽收 效果良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6% 96%
说明
附件: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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