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广元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市本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春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力抓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川建质安发[2017]50号文件要求,落实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组,负责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组织所有工人进行节后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检查报告(包括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审批表)、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报监督部门申请复查,经监督部门复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三、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的督查,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惩处力度,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节后全面恢复施工后,要将节后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台账、隐患整改情况台账)在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市质安站。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2月8日
关于做好春节后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川建质安发[2017]50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驻川施工单位:
为切实加强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全省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现将春节后复工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节后复工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和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建立严格的复工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各施工企业要成立企业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企业检查小组要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组长,对企业下属所有要求复工的项目部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复工工程项目要成立建设、施工、监理共同组成的复工联合检查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针对春节过后人心比较浮躁,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项目部要组织全部从业人员认真组织一次节后安全教育,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对新进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复工工人再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恢复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
复工前,各施工项目部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有重点的安全检查,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首先由项目部组织节后复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落实专人及时整改后报施工企业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复核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项目部递交复工申请,再由施工企业带班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及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组成节后复工安全联合检查小组,对工程项目再进行一次有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临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大跨度钢结构、脚手架、卸料平台、生活区域、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要跟踪督促项目部整改到位。联合检查小组检查完毕后要填写《建筑工程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审批表》,并做出能否复工的结论。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检查合格后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安委[2016] 19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川建安委[2016] 20号)的文件要求。加强对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的督查,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施工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附件:建筑工程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审批表.doc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3日
建筑工程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审批表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
项目部自查意见 | 隐患及 整改意见 | |||||
项目部 (签字、盖章) | 是否同意复工 | |||||
企业检查小组复核检查意见 | 隐患及 整改意见 | |||||
施工企业 (签字、盖章) | 是否同意复工 | |||||
联合检查小组意见 | 隐患及 整改意见 | |||||
联合检查小组(签字、盖章) | 建设(盖章)施工(盖章)监理(盖章) | 是否同意复工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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