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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20 来源:gyjswpsf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经开区规划分局,市本级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汛期将至,地质灾害隐患将增大,为扎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房建、市政道路和边坡等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预防,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广元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转发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各县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务必高度重视辖区内涉及房建、市政道路和边坡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迅速对房建、市政道路和边坡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要加强施工人员驻地和工棚、办公场所、施工现场及有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地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纳入预案,及时全面掌控。县(区)住建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对排查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停工整改。

二、加强宣传,搞好培训,努力提高施工人员防灾意识和能力

各县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地质灾害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施工人员对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识灾、报灾、避灾及防灾的能力;要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损失。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业主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其防灾意识、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预报,强化预警,及时采取有效防灾措施

各县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根据地质灾害排查结果,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分析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传达到建设工地、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迅速落实各项有效的防灾措施。

四、强化责任,加强防范,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县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工棚安全选址,加强对施工场地,特别是深基坑、泥石流扇、高陡边坡、陡崖地带等的巡查工作,对有灾害隐患的,要及时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务必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各县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本级建设、施工单位,立即开展相关工作,于4月28日前将排查及各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按附件1、附件2报送市质安站(联系人:韩军山,传真:0839-3260173)。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表

2.县、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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