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试验室管理的通知
广规建住发〔2013〕基27号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属各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是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行业管理,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行业确认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2〕215号)要求,现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试验室行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试验室行业确认初审工作由广元市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 二、对2011年、2012年由四川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开具试验室行业确认证明的企业和原试验室认定证书已到期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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