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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关于做好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10 来源:市局信息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质安站、经开区建环局质安站,市级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住建厅《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指南》、市应对疫情指办《全市工业和工程建筑类企业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广应对疫情指办〔2020〕27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建设项目复工和建筑业复产的通知》《关于建设项目复工和建筑业企业复产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就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与项目所在地社区联系,联防联控,并对外作出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公开承诺。

二、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三、复工前必须对拟返岗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工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教育和宣传;

四、工地必须要封闭作业,一个门进出,要设有门禁系统,严格进出管理。人员进出要实名制考勤,进出工地必须测量体温,做好记录;

五、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分散作业;

六、工地要有专人、专岗、专款,来负责防疫专项工作;

七、所有工地要具备消杀条件,消毒相关的设施设备,以及防疫相关的物资、疾控用品等必须充足到位;

八、每个工地都要设立符合疾控部门要求的隔离间,一旦出现需要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可以马上实现隔离;

九、施工单位应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保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按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

特此通知。

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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