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本级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结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责任,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元旦、春节期间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元旦春节期间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节日氛围。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各施工单位要根据冬季施工及气候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抢工,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要通过安全教育、现场危险点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及时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安全技术要求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施工现场应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做好外脚手架、楼层临边、预留洞口等处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做好基坑开挖、起重机械操作等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节的监控,遇大风、冰雪天气,不允许起重设备使用,不允许在外脚手架及临边、高处作业。
(二)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是各类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电焊动火、施工临时用电操作和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的管理,严禁现场作业人员采用明火取暖。
(三)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应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为重点内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后,经施工、监理单位确认方可复工。同时针对新进场民工和转岗人员做好上岗前培训教育工作,并通过民工夜校等方式,对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四)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活动。各单位要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针对前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问题的部位进行再检查,对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进行再整改,以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三、全面部署,加强监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元旦春节前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坚决排除隐患,消除死角和盲区。检查的重点是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及基坑支护等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情况,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施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4年12月30日前,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完成本辖区在建工程拉网自查、自纠。12月下旬开始,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进行检查。
四、严格值班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是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明晰应急响应和工作程序,职责到人,特别是加强紧急状态下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保障措施;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制度,各施工单位、在建工地必须安排好专人值班,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各工地从现在起至节后复工前要坚持24小时值班报告制。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统计好所属工地春节施工、放假情况及留守人员数量。
请各施工、监理单位在2014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春节值班安排以及我市范围内在节日期间计划施工作业工地的情况(总数、涉及施工电梯、塔吊、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承重支模架施工的项目数)报当地质安站。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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