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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 推动民生保障精细化

发布时间: 2025-03-19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3月1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市级主会场+县区视频分会场”形式,组织召开《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专题宣贯工作视频会。会议由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事务中心主持,旨在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程序,提升住房维修保障体系运行效能

会议现场

会议对《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通知》要求,新建商品房项目和二手房的首期维修资金须在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者按照不动产权属证明足额交存,其他项目按现行规定执行。

会议要求,住建部门要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征拆等部门共同推进此项工作。要督促市房协、市物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等主体广泛宣传,确保业主知情。要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买卖双方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主体责任,优化网签与资金交存“一站式”流程,完善信息系统,严控资金风险保障安全运行。

会上,还对住建部门督促指导物业小区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窨井盖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调度。

利州区、经开区住建局,市房地产业协会、市物业行业协会,三家维修资金专户银行,部分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主会场参会;其他人员在县区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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