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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对新任干部廉政建设五要求

发布时间: 2012-07-06 来源:admin 分享: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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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下午,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纪检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对系统内16位新任、调任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围绕局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提出了五要求:

    一是守纪律。要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大局,保持政令畅通,带头令行禁止。二是重品行。领导干部应当有更高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坚持原则,以自己高尚的品行、实在的业绩和踏实的作风,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三是为民生。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始终保持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履好职,尽好责,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四是促勤政。坚持守土有责的思想,要有发展的眼光,加强学习,强化政治修养、业务修养和人格修养,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五是保清廉。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带头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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