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
编制单位征集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广元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征集内容:广元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编制单位
三、项目概况
(一)规划范围:《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广元市“三江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范围。
(二)指导思想:围绕以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的发展目标,深入挖掘地缘历史文脉,依托城市景观空间环境为载体,通过城市雕塑展示悠久厚重的城市文化,展现“女皇故里”和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形象魅力,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丰富城市人文内涵。
(三)规划目标:
通过城市雕塑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与艺术品位,提升市民审美素质。以城市雕塑传承历史文脉,构建与人文历史之间可触可感的空间形态,展现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通过城市雕塑的建设,主要展现历史文化名城和山水园林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
(四)规划重点
1、在深入挖掘广元城市文化的基础上通过对广元的历史溯源、自然环境、地域特征、文化教育、人文景观、现状雕塑布局等进行综合分析,明晰雕塑规划意向,明确城市雕塑主题定位细化各类题材分类,提出城市雕塑总体布局原则和建设时序,形成总体布局规划方案。
2、提出近期建设目标与策略,明确近期雕塑建设方向和重点区域方案的布局形式。
3、提出城市雕塑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
四、征集要求
(一)应征单位资质:应征单位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内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专业雕塑院【系】或专业雕塑单位可与规划设计院组成设计联合体参与报名)。
(二)应征方式:现场提交资料与邮寄资料两种方式。
(三)应征时间:即日起至2月23日截止。
(四)应征文件要求: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资格复印件,单位资质复印件(公司和个人相关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情况:近年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案例2个以上,独立雕塑作品3-5个以上,附项目主要成果及合同。
3、项目组成人员介绍,包括设计人员资质、主要业绩等。设计组成人员结构合理、成员组成稳定,设计团队应有充足的时间保证。
4、项目主创人员必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组织过类似规划项目的编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在各阶段亲自来广汇报方案。
5、提出项目的规划思路等。
6、设计费用报价,并说明收费依据。
上述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应征须知:应征报名文件应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后规范填写应征单位名称及应征项目名称。现场报名应将报名文件送至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编研中心;邮寄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与主办单位电话预约报名,邮件快递外包装不算密封。
五、评选方式
1、编制单位评选方式:主办单位将根据有意参加本次规划的设计单位的实力、信誉、设计水平及相关项目的设计经验等情况进行比较筛选,通过资格审查择优选出一家应征规划设计单位参加本次规划,并向其发出征集邀请函。未被选定的规划设计单位不再另作通知,报名资料不退还。
2、方案评审方式:本次规划由确认邀请参加的应征规划设计单位完成,规划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报规委会审定。
六、其它
1、所有征集单位在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应征者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3、应征单位必须对主办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以主办单位最终解释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编研中心。
邮 编:628000
联系人:黄 轲
电 话:0839-3269935
传 真:0839-326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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