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和省厅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工作情况。8月18日前重点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9月18日前重点报送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月18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二)工作信息。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定期向局安办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原则上每周至少报送一条工作信息,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正反面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资料)。
(三)统计报表。从8月份开始,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于每月9日、19日、29日前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统计表》。
二、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工作。
(二)每月工作情况、总结、统计表和工作信息案例报送至电子邮箱:2580663141@qq.com(联系人电话:朱龙 15123370257)。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安委办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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