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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坚决打赢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2 来源:市局信息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市城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实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遏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战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建筑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环境保护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的政治责任,环境保护工作做的好不好既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体现,也是各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的体现。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对广元人民负责、长远发展负责、对国家大局负责的态度,下最大的决心和气力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2016年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气比例下降到89.6%,为“十二五”以来最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69.6微克/立方米,为“十二五”以来最高。可见,当前大气污染异常严峻,长此下去将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建筑工地扬尘是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为民谋福祉的高度,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决打赢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这场战役,确保我市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认真抓好此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扬尘治理攻坚战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经开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扬尘治理攻坚战役工作领导小组。挂联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督查挂联项目按要求完成扬尘治理工作。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和上级的相关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专人负责。各企业也要成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战役工作组,落实责任人和队伍,限期完成治理工作,要细化方案,做到人员、任务、责任、经费、时间“五到位”,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取得实效。

质安站负责对市城区监督的建设项目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城建处负责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维修改造工程的工地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供排水中心负责督查供排水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城投公司、城建开发总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和市政工程公司对各自承担的建设项目和施工项目的工地负责整治;城监大队负责对市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中存在问题严重或整治不力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基建处负责对整治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上网公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开展扬尘治理工作的指导督查。

三、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工作落地

所有在建工地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落实到位。一是围栏封闭施工。市城区主要路段工地围挡高度不小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小于1.8m,工地围墙要整洁美观,在醒目位置要有不小于1/3面积的爱国主义教育公益广告,围墙基脚封闭严实,不外流泥土和污水。二是工地大门采用非通透式大门,大门两侧制作一图五牌和扬尘治理公告牌。大门口内外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门口内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设施、截水沟的和沉淀池。三是必须配齐保洁员定时清扫施工路面,洒水抑尘,对出场车辆监督清洗,在保证车身及轮胎无污泥,车厢封闭的条件下放行。四是工地出地面的建筑物必须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施工。五是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封闭存放覆盖,严禁高空抛掷垃圾、渣土,建筑垃圾、渣土及散体材料的各类车辆,应当采用封闭车厢或苫盖围护的车厢,苫盖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运土车辆不得抛洒泥土。六是裸土及时覆盖,定时洒水湿润,暂时不开发土地必须进行绿化。七是材料机具设备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整齐堆放,堆放场地要硬化,不允许在工地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散体、粉尘材料实施入库保管或砌池覆盖。八是附属工程建设时必须采用工具式板材进行围栏作业,严禁开敞式进行附属设施、绿化施工。九是市政维修工程建渣即产即清,或采用集装箱存放运输。十是拆除工程必须洒水抑尘作业。

四、督查督办,限时完成整治

即日起,各工地必须先完成扬尘治理任务,报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恢复施工。恢复施工后,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措施长期保持。各监管单位要加强巡查,督促整改到位,对未完成扬尘治理任务擅自恢复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严肃处理。

广元市城乡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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