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规建住发〔2014〕基53号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本级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4]23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及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紧紧围绕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按方案的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知识,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三、请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于5月30日前、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材料上报我局质安站,并附文字、图片等资料(联系人:孙晓蓉,联系电话:3260173;E-mail:289025875@qq.com)。
附件:2014年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5月27日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