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元市凤凰山公园“女儿诗墙”景石采购
采购人:广元市春和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元市凤凰山公园
景石采购量:共41块。供货人通过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查看本次采购的景石编号、规格及模型资料图。本次采购的景石是作为“女儿诗墙”项目诗词勘刻的载体,供货人报名时应充分考虑景石的材质和正面平整度。
采购公告发布起止时间:2015年 1 月 19 日至2015年 2 月 18 日止
计划供货日期:2015年 3 月— 4 月
二、供货人报名条件及要求
1.供货人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景石供货商,也可以是个体景石供货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景石供货商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货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2.供货人近年以来在相关采购供货中没有法律诉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交承诺书。
3.供货人需按采购人提供的景石编号提供相对应的景石影像资料(录像或正、侧面照片)及景石尺寸、材质、重量、颜色等资料。
4.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资料制作等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供货人自行承担。
三、供货人选定方法
1.供货人公开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景石资料,供货数量不限。
2.景石报价应包含材料、运输、安装、基础等所有费用(不包含诗词勘刻)。
3.本次采购的景石及供货人由林业、建设、文化、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采购小组,按照景石材质、颜色、形状、价格到供货现场综合选定确认。
4.本次景石采购不统一组织景石安装现场踏勘活动,需踏勘现场的供货人请与广元市凤凰山公园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见报名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景石安装现场因受地理条件限制,平板车、双桥车等大型车辆无法驶入,请供货人报名时自行考虑运输、吊装等因素。
2. 5 号 16 号 18 号景石因场地运输限制,允许拼接(不超过3块),供货人的报价应包括景石拼接现场加工等费用。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均可。现场报名的供货人请与广元市凤凰山公园管理处联系,网上报名的供货人请将报名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3222459 联系人:余元奇
电子邮箱:254083504@qq.com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宝峰园四巷73号
凤凰山公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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