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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汤武林开除处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06 来源:市局办公室 分享: 【字体: 打印

汤武林,男,1982年 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 7参加工作,系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凤凰山公园管理处职工。该同志自2012年10月至今已无故旷工达6年之久, 2014年8月、2019年4月两次在《广元日报》刊登公告,该同志均未返回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六章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给予处分”。2019年8月8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汤武林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给予开除处分。

特此公告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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