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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8 来源:市局信息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市级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9〕21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文件要求,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明确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环局、市城区在建项目将贯彻落实意见于5月10日前书面报市质安站。(联系人:孙晓蓉电话:0839-3260713)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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