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经开区建环局,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6日彭清华书记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尹力省长、邹自景市长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领域极端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近日,我市青川、剑阁等地突降暴雨引发洪涝及地质灾害,各级各地要高度警觉和重视极端天气下防洪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普及有关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强化公众抗灾、减灾和自救意识及能力;要建立健全汛期建设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建设系统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汛期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薄弱环节,抓住汛期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排查清单,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坚决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隐患整改闭环。
(一)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维护,及时清淤管渠,检修维护泵站,确保设施完好,排水排涝通畅。二是对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城市道路、桥涵、地下通道、地下构筑物、下沉式立交桥及排水泵房、建筑工地周边、城市低洼地带、城市易涝区的排水井、窨井盖和地下排水管线进行检查和疏通,保障道路通畅和运行安全。三是加强供水水质安全监测。增加对水源、出厂水的水质监测项目和频率,做好供水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供水,保障城市用水安全。四是加强对各类燃气设备的安全巡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燃气管线被暴雨侵蚀等情况,防范因高温暴雨恶劣天气导致的燃气安全事故。五是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监督检查,对山体松动岩石、游览道路易塌方的地段、水域进行排险和加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完善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游客疏导和信息发布制度,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景区内水上游乐项目安全管理,在橙色及以上预警等极端天气下,一律暂停相关营业活动,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二)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督促施工企业认真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原则,提前转移和撤离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抓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密切关注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对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深基坑预警监测和防汛措施到位,认真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大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必要时暂停相关作业。四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做好防雨措施,出现险情时,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在雨后继续施工前,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是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坍塌和坠物伤人事故。六是针对高温酷暑天气,要严格执行“午休令”,遇到高温时,要合理调配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为从业人员准备充足饮用水和防暑药品,防止中暑事件发生。七是加强汛期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妥善保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八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各地在对本地区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情况进行深入排查的基础上,会同街道、社区,对老旧危破房屋、简易住宅楼、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易涝低洼片区及征而未拆等区域的重点房屋、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复查或排查,特别是中小学校舍、幼儿园、医院、商场、厂房、菜市场等人流密集的房屋,低洼易涝地段房屋以及地下室、迎坡建造的房屋等加强隐患情况查勘。二是对疑似危险房屋要立即组织安全鉴定,摸清危房底数,制定危房整治计划,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需要进行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要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经鉴定后确定为危房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解危措施消除危险,汛前难以彻底解危的,要提请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采取组织动员迁出、避险等防范措施,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三是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房屋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脱贫攻坚住房建设中的规划选址和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规划选址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地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指导与监督。
三、紧密配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气象、国土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完善汛期汛情、灾情预测预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高温等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将辖区内重大天气和汛情预警信息快速有效地传达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对高边坡、深基坑和周边存在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方,要强化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确保监测预警工作不留缝隙。三是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四是要不断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更新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得当。五是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防汛安全意识和能力。
四、相关要求
(一)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积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防范措施及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出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情、险情进一步加大,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各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专题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制定防汛工作方案,突出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汛期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防汛应急机制和预案实施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防汛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完善防汛预案的具体建议,为做好今后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积累经验。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