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市规划局各科室、经开区分局,市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市级各燃气经营企业、物业公司、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安委〔201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局《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广规建住发〔2016〕基7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主要领导要带队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及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内的督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办解决,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四、强化信息反馈。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有关单位每月15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局安委会办公室,于9月20日前报送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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