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级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一线操作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4]267号)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度“安全生产月”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及警示教育培训“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广安办[2014]50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开展我市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
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民工安全防范意识的根本途径,是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作为当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确保这次培训取得实效。
二、培训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培训对象
这次安全培训的对象为从事一线生产管理和操作的人员,尤其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结合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灾、避险、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和卫生防疫等;深基坑、高截坡、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培训,以及质量控制尤其是质量通病防治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
(三)培训时间
培训可以采用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培训时间每人累计应不少于8小时,在7月底前完成培训。
三、认真做好这次安全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等),并在7月10日前将培训计划报送当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
(二)抓落实,不走过场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保证所有在建项目的一线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新转岗的农民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得到培训,做到工地一个不少,人员一个不漏,内容讲解到位,时间不打折扣,确保培训活动有效顺利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在培训中的作用。这次培训活动主要依托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进行,对尚未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程项目,可统一组织农民工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三)抓督促检查,推进培训工作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未组织培训或未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培训期间,我局将组织抽查。
四、及时总结,并报送信息。
市级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并分别于7月10日前,9月15前,将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和培训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包括活动组织、培训场次、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内容)报我局质安站。
(联系人:孙小蓉;联系电话:0839-3260173;E-mail:7352710732@qq.com)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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