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申诉材料包括:①申诉申请(县区上报的:需由县区初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②详细补充材料(程序与上报时一致,如需提供原件,必须提供原件),并于2016年9月5日17时前送广元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行政审批科(二楼规划建设和住房局42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企业警惕不法人员借资质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建设和住保局窗口)
邮编:628017
投诉电话:(0839)5572081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