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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7 来源:gyjswpsf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经开区建环局,市级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按照《广元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广质强领办〔2017〕21号)精神,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努力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及时将“质量月”活动情况加以总结,于2017年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广元市质量强市办和省住建厅。

联系人:孙晓蓉

联系电话:0839-3260173 传真:0839-3260173

邮箱:735271073@qq.com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不断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及我局《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部署,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和省市关于质量强省、强市的决策部署,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打造工程质量“广元品牌”,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迈上新台阶。

二、活动主题

企业夯实质量基础,政府引领质量提升,共建卓越质量,共享品质生活。

三、活动重点

(一)全面开展质量宣传,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参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动员和质量安全管理培训会,动员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在单位门前、施工现场悬挂“质量月”活动宣传条幅,突出“质量月”活动主题,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加大宣传声势,营造“企业夯实质量基础,政府引领质量提升”的“质量月”活动氛围。各项目责任主体要以“质量月”为切入点,认真针对各自项目实际开展质量安全常见问题的治理工作,切实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强化全员质量安全意识。

(二)积极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强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要以“质量月”为契机,针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积极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开展现场观摩、质量技术研讨、职工技能比赛等活动,加强施工现场一线人员的培训,提升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下大力气消除质量通病,努力确保工程质量优质卓越。

(三)大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提升质量监督效能。围绕今年“质量月”主题,积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在监理、施工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地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的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实施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及时分析质量监督工作状况,寻找质量监督薄弱环节,创新质量监督方式,提升质量监督效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落实。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开区建环局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安排的对“质量月”活动作出全面要求,做好具体布置,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巩固活动成果,注重标本兼治。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三)及时总结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参建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落实整改。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经开区建环局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为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打好基础。切实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成果,打造质量品牌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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