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在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9个方面全部和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和特许经营管理,市政设施设置、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的许可管理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主城区犬只管理及主城区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施划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市城管执法局纵深推进“四定”网格化城市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城市管理实现了由被动向主动、粗放向精细的转变。不定期开展跨门(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油烟噪音扰民等集中整治活动,实施市城区夜市烧烤摊区集中规划设置,督促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坚持定点祭祀管理,加强“两会”“女儿节”等大型活动市容秩序管控,加大流浪犬只管理,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35127件,处罚款385.52万元。持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狠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督促各县区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防渗系统、渗漏液收集处理等设施。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通过公开招商选择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启动创建广元市最干净乡镇10个、村庄20个。做好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我市以826.1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被全国爱国卫生委员会重新确定为“国家卫生城市”。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正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城管警察支队、市城市管理宣传监测中心(市爱国卫生除四害指导站)3个直属单位,以及市城管执法局利州区分局、昭化区分局、朝天区分局3个派出机构。市编委核定市城管执法局行政编制19名、工勤编制3名,市城管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75名,市城市管理宣传监测中心事业编制4名,核定城管协管员215名,市就业局安排公益性岗位28名。目前实有干部职工360人,其中: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公务员17人、工勤人员3人;市城管执法支队参公人员67人、工勤人员15人(由城建监察支队划转,未核定编制),市城市管理宣传监测中心事业干部4人;协管员215名;公益性岗位27人;市城管警察支队1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城管执法局本年收入合计520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93.90万元,占99.8%;其他收入10.48万元,占0.2%。年初结转结余868.19万元。
2017年市城管执法局本年支出合计357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71万元,占43.06%;项目支出2034.34万元,占56.94%。年末结转结余2499.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62.0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102.84万元,增长53.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0.47万元,增长13.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2.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2万元,占3.80%;医疗卫生支出63.73万元,占1.79%;节能环保支出156.45万元,占4.39%;城乡社区支出3096.75万元,占86.92%;住房保障支出110.44万元,占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17年决算数为135.2万元,完成预算97.5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7.7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48.96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均95.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02.44万元;购房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8万元,完成预算97.7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7年决算数为156.45万元,完成预算5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还在实施中,未验收按照合同约定未能支付。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0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79.76万元;城管执法(项)2017年决算数为2886.99万元,完成预算5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还在实施中未竣工验收按照合同约定未能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8.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25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5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各单位倡导厉行节约,精简开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减少公务车辆开支,降低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压缩公务车辆派遣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万元,占6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万元,占32.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越野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调研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7.71万元,下降85.76%。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车派遣次数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30人次,共计支出2.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各地省、市、县到我市考察、学习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工作,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75万元,下降25.5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城管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05万元,比2017年增加63.09万元,增长33.3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城管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执法装备,市城区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消杀药品及服务)等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城管执法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587.6万元,覆盖率达到98%。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综合管理中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引入外部专业力量,进一步查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全内部控制机制,力争做到监控全覆盖。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 (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 (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未开设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部门对2017年省级环境空气激励专项经费(市城区油烟污染治理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存在的问题:因涉及各部门共同验收导致验收环节跨年度,未在当年全额支付补助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协调,群力推进项目实施。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2017年市城区油烟污染治理补助资金项目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20分) |
科学决策(10分)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5 |
||
绩效目标(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项目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项目执行(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项目绩效 (特性指标70分) |
项目完成(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项目效益(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4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9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城管执法212(类)01(款)04(项):指反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201(类)03(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类)03(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大气211(类)03(款)01(项):指反应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1.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