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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峰:你好。你向局长信箱反映客运公司纠纷没人出面解决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运管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具体情况经查,你是广运集团元坝分公司红岩至广元线路川H22910客车(金旅牌14座小型普通级客车,2016年12月购)目标责任经营人员。自投入营运以来,因发动机和轮胎出现问题,该车经常停班进行维修。因影响运营效益,你便找所属公司和客车销售商协商维修车辆和要求补偿停班期间经济损失。虽经元坝分公司协调,销售商与你一直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你在川H22910客车保险到期后未再进行续保,等待公司与销售商商定补偿结果。元坝分公司为避免你在川H22910客车脱保期间擅自营运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便强制要求你将该车停在公司指定地点,待续保后再继续运营。二、处理情况由于你反映事项属于汽车质量方面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范围。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供你参考:(一)你会同元坝分公司加大与汽车销售商的协商力度,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二)建议元坝分公司向其总公司广运集团公司申请协助处理。(三)建议你会同元坝分公司向消费者协会及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若消费者协会与有关行政部门不能帮助解决问题,建议你和元坝分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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