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政策法规科 时间: 2023-05-19 分享: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注销、吊销一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函》要求,结合省公安交警总队推送的《2023年一季度吊销记录对比数据名单表》,我局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二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张金文等38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予以注销,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名单内相关从业资格证自行作废。
附件:2023年5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销名单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