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交公路便〔2024〕46号)要求,我局组织对全市2023年在建或已完工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技术标准在三级公路以上的公路预防和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从业单位进行了信用评价,现将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月21日至2月27日。
公示期间,若有疑问,请联系局公路管理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39-3370816)。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