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省道205线广元至昭化镇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道205线广元至昭化镇段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
项目概况:
拟建道路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广元市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3′~105°47′,北纬32°19′~32°24′),其起点位于广元城区南河坝,途经塔山湾、张家梁、布家沟、周家湾、皂角铺、店房嘴、圆包岭、下穿兰渝铁路、摆宴坝、吉柏渡,止于昭化区昭化镇,与广元港进港公路相连。路线全长约18.772千米,采用二级公路6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12m,行车道宽度为2×3.5m。停车视距75m,平曲线半径最小半径为250m(平交路口最小半径35m),最大纵坡为4.0%。桥梁宽度12.5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作为省道205线广元境内一段,既是广元公路网主骨架的一部分,又是广元城区与即将建成的广元港的重要连接线,沿线串联着广元城区、经济开发区空港园区、三江新区、昭化古镇旅游区,是沿线产业发展、旅游开发的交通基础配套设施,是广元对外联系的重要通道。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839-3280581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20号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028-69763921
邮箱:410722055@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1层1101-1104单元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现场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书完善及修改→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工程设计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预测和评价本项目扩建前后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给出项目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