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旺苍县进入主汛期且遭遇连续强降雨,加之旺宁路部份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尚未完工,存在滑坡、垮塌、崩塌等安全隐患。在综合考虑沿线群众生产活及出行需求的基础上,为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及工程施工安全,经旺苍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旺宁路部分施工路段实行通行管制。现公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9月30日。
二、管制方式:
1.实行夜间断道。实行夜间禁止通行(每晚20:00—次日6:00)。
2.实行恶劣天气断道。若遇暴雨等恶劣天气,施工路段实行全线断道,禁止通行。
3.施工临时断道。根据施工单位排危、爆破等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实行临时断道或管制通行。
三、管制范围:
1.双汇镇大坪村张家梁至国华镇花街村青家院段(K33+200--K44+350);
2.国华镇小河村张家坎至盐河乡盐河村盐河2号桥段(K50+950--K57+530);
3.盐河乡盐河村采育场入口至万家乡西陵村留剑沟段(K60+240--K71+500)。
四、相关要求:
客运企业和经行旺宁路施工路段的班线客车要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汛期夜间及恶劣天气不发车。断道期间,除施工人员和工程车辆、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请过往车辆及人员自觉服从交通管制,主动绕行。对拒不服从交通管制强行通行的,一切后果自负。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阻扰执行交通管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