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办公室 2018-08-31 分享:

 广交办函〔2018〕11号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周正喜代表:

你在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道路管护的建议》(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公路概况

(一)建设情况:“十二五”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把解决农村群众“行路难”“乘车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全民动员,攻坚破难,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7465公里(其中县乡道5312公里、村道12153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7.5%,全市234个乡镇100%通油路或水泥路,2499个行政村100%通油路或水泥路。全市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进一步提高,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三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管养情况: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总里程达17116公里(县乡道5312公里、村道11804公里),农村公路管养率达到98%,县乡道经常性养护达到100%,村道经常性养护率达到97%。“建有所养”的农村公路管养格局正在逐渐形成。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乡镇均设置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辖区内一般乡、村道养护监督管理。通村公路养护由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县乡公路养护由县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实施,负责小修保养及中修维修整治工作及日常养护,养护资金由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补助资金。通乡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由县(区)政府按每公里每年2000-3000元予以补助;通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由乡镇负责,养护资金由县(区)政府按500-1000元补助(各县区标准不等),不足部分由村委会和村民“一事一议”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存在“重建轻养”现象。认为建设才能见成效、出成果,在短期内就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政绩,养护是对已建成的公路的维护保养,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大部分人只关心路是谁建的而不关心是谁养的,而忽视了公路的养护,未认真达到“三分建,七分养”,致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缺乏积极性,部分乡、村公路处于失养状态。

 (二)农村公路养护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未按照“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相关要求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系,主体不明,责任不清,造成农村公路失修失养。由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乡镇认为乡、村道路建好后,管养工作就是交通部门的事,没有把乡村公路的管养工作纳入正常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

(三)养护资金严重不足。部分县区未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养护资金缺少来源,资金筹措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正常养护无法维持。通村公路主要依靠村民“一事一议”解决,不能满足农村公路管养的需要。

(四)养护专业化程度低。我市纳入经常性专业养护的农村公路仅占15%左右,其余农村公路都采用农民工养护,养护技术差、设备工艺落后,无法满足公路养护需求。

(五)爱路护路意识亟待加强。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等现象普遍存在,路容路貌脏、乱、差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六)基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难以落实。乡镇交通管理站人员无正式编制,均为兼职人员,临时执法人员没有执法权力。

三、下一步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和《四川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技术指南》,要求确保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一)分类管理,落实责任。农村公路面广量大,为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效率,继续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路长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体系,落实养护资金、政策、机构和人员,加强管养能力建设,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机制。县道、乡道公路由县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实施养护;村道公路在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实施养护。学习和借鉴其它市县的经验,迅速行动起来,确保所有乡镇交通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到位,真正建立起县乡政府为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确保所有农村公路有人管、有人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日常养护管理规范化、养护工程专业化。

(二)突出重点,健全管养机制。我市制定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方案,抓住各县区农村养护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从机构、人员、资金、责任和机制上抓落实,以县、乡、村道“示范公路”带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完善养护管理档案,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建立养护公示制度,把每条路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向社会公示。通过多种措施,真正实现有路必养,保护好我市农村公路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

(三)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严格落实“国家扶持引导、政府主体投资、群众捐资投劳”的农村公路资金筹集和农村公路发展公共财政保障体制,强化对农村公路的料场开采、用地用林、环保、路产保护、物流发展等的支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纳入国家和省规划支持的项目,地方自筹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四)多方筹措,切实改善养护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在深入推进养护机制改革的同时,应切实提高养护一线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结合各单位自身条件,通过省级养护站房改造项目、建设部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合理配置交通工具和机械化养护设备、为一线职工添置生活用品等,逐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五)加强考核,推动公路养护目标管理。建立公路养护管理考核体系,市人民政府将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区人民政府的目标考核,市交通运输局也将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对县区交通运输局的目标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市公路局加大对县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对县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形成通报文件,将检查结果抄送至县区政府。加大对县区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公路养护机构落实情况、养护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从公路日常养护、养护专项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六)加强隐患整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对已建成的农村公路,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逐步完善安保、警示标志等附属设施。实施前科学分析,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点,特别是加强对危病桥桥梁的隐患排查,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分期、分批整治;对不能及时整治到位的,将设立固定的警示标志,落实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和安全警示水平。

(七)科学谋划,大力推广公路养护“四新技术”应用。目前全市已建成5个机养中心,并购置了小修保养及预防性养护机具设备,在今后的养护工程中将依托机养中心全部采用机械化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积极推行厂拌热再生、现场热再生、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和全深再生等再生技术,提高路面材料回收利用率,全面发展我市公路养护“四新技术”,促进养护工程由传统型向科技型、科学型、现代型转换,并通过组织养护技术实施现场会、规范化管理培训会、参观学习等多种途经,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运用,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严 鹏,1398128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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