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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3-02-17 00:00 字体: [ ]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职能简介

(二)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职能简介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属广元市港航发展中心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嘉陵江昭化区虎跳邢家滩至阆中涧溪口103公里航道、通航建筑物及航道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航道、通航建筑物及航道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航道建设、管理、养护的方针政策;编制航道管理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重点航标配布图,保持航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航建筑物运行监督管理;掌握航道特征、水情变化及碍航物分布情况,发布本辖区航道通告;航道及航道设施的保护,依法制止破坏航道及航道设施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本辖区航道的综合开发与治理,参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规划编制,负责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二)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努力争取上级专项养护资金,拓宽西门滩等库尾航段航道尺度,加快推进水毁航道设施修复完善,改善通航条件;二是加快推进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建设,更新和改造维护设施设备,助推航道管养事业发展;三是严格执行数字化航道养护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航标设置、养护、管理,提高航标设置、养护管理水平;四是推广应用航道管养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碳达峰和碳中和为目标,以绿水绿航为载体,努力建设绿色航道;五是加强航道安全风险源识别管控,建立健全风险源排查整治数据库,做好应急预警和安全防范,努力建设平安航道;六是加强通航建筑物运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船闸和升船机运转顺畅,上下游引航道、口门区和连接段安全畅通;七是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人为破坏航道、航道设施和航标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航道养护成果;八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年内招聘2名航道管养专业人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为广元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收支总预算617.5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4.72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4.52万元,增加30.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绩效纳入工资计算发放。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收入预算61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90万元,占79.01%;其他收入129.64万元,占20.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支出预算6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9万元,占78.36%;项目支出133.64万元,占21.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7.90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4.92万元,增加15.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绩效纳入工资计算发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90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395.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7.9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4.72万元,增加30.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础绩效纳入工资计算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395.40万元,占8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8万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14.09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36.13万元,占7.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395.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工资津贴、公用经费、航道巡查维护等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6.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3.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2023年公务接待费0.30万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导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编制。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为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无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航务管理局苍溪航道段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2个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3条,涉及金额487.9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项目共计2个,涉及金额4万元。(详见附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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