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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08-06 00:00 字体: [ ]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范毅邦等12位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广元港苍溪港区临港物流园建设的建议》(第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广元港苍溪港区临港物流园采用“打捆招商、市县共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前期,广元港苍溪港区一期工程已由市县两级按照6:4比例共同投资建设,并于2021年12月开港试运营。同时,我局于2023年9月将广元港苍溪港区物流园投建运一体化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揭榜攻坚”行动中,先期考虑一体化推进。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苍溪港区二期工程、进港铁路、进港公路、临港物流园区等项目存在投资规模总体偏大、前期工作进度差异、相关事权财权不一致,具体实施方案尚未确定及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暂不具备同步实施条件。为加快推动苍溪港区实现高效运营、发挥经济效益,构筑扎实的发展基础,我局拟先期实施进港铁路项目,仍采取市县共建模式推进。其他项目按照项目成熟度再适时推进。

进港铁路全长6.88公里,总投资9.5亿元,已纳入国家《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可报告编制,即将取得成铁局出具的接轨批复,正在开展招商方案编制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市县两级,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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