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99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长顺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网约车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确保百姓出行安全的建议》(第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网约车行业基本情况
(一)许可情况。一是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方面。截至5月30日,全市取得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共30家,其中:利州区19家、苍溪县5家、剑阁县2家、旺苍县2家、昭化区1家、青川县1家。二是网约车车辆运输证许可方面。截至5月30日,全市取得网约车营运证的车辆共829辆,其中:利州区735辆、剑阁县48辆、苍溪县25辆、旺苍县21辆,昭化区、朝天区、青川县暂无许可网约车。三是网约车驾驶员证许可方面。全市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共9703人。
(二)经营情况。一是平台公司经营方面。我市实际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仅占许可平台的20%,除万顺叫车及个别平台公司在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外,大部分小众网约车平台公司虽然取得了网约车经营许可,但一直未开展经营活动。二是网约车车辆经营方面。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活跃车辆约1500台。三是网约车派单方面。通过交通运输部“全国网约车监管交互信息系统”查询我市网约车日均派单约3万单,其中:滴滴出行日均派单约2.5万单,万顺叫车日均派单约2000单,其余在经营的网约车平台日均派单为几单至几百单左右。
二、网约车市场监管措施
(一)出台我市网约车管理政策法规。一是修订我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目前修订后的《广元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通过相关部门联席会审定,6月份将印发实施。二是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通知》(广交函便〔2023〕440号),进一步明确了推进网约车合规化任务。
(二)细化处罚基准。针对网约车涉嫌违规从事班线经营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出台了《关于细化网约车部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广交函〔2023〕207号),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印发了《关于细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处罚基准的通知》(广交综执〔2023〕31号),对国家法规有关条款进一步细化,统一了全市网约车执法标准,防止出现同案不同罚,自由裁量随意等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执法行为。
(三)打通制度卡点。一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全面取消办理驾驶员证的户籍、居住证等限制性要求,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二是严格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全面取消必须由平台公司统一办理人证、车证的地方政策,允许驾驶员(车辆所有人)或平台公司均可申请办理人证、车证。三是科学评估车辆运输证、平台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时推动优化调整许可流程。
(四)严把行政许可关。一是在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许可的过程中严格审核其线上及线下服务能力,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二是针对目前市场运力饱和度,企业申请许可和车辆运输证办理过程中,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行业风险预警,让每家平台公司及车辆在进入行业前充分认识到行业风险。三是认真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结果为B级的企业,对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驾驶员的文明服务及安全驾驶进行教育培训,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退出网约车经营市场。
(五)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精心组织。2023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先后印发《广元市网约车行业不合规运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开展网约车行业突出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关于持续开展网约车行业不合规运营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依法查处网约车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持续推进专项行动。2023年6月29日,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启动了全市网约车行业不合规专项执法行动,同时与省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第二、三支队开展高地联动执法协作,推进网约车专项执法行动走深走实。严厉打击了网约车涉嫌班线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违规经营、服务质量差等违规和不良行为。近两年来,累计查处网约车行业违法违规案件733起,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查处19起。
(六)约谈平台公司。针对部分平台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向不合规车辆派单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先后约谈了滴滴出行、万顺叫车等重点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求依法依规经营,清退不合规车辆,采取措施提高网约车合规率。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尽快出台我市网约车实施细则。加快出台我市网约车实施细则,力争在2024年6月份印发修订后的《广元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并实施,为规范我市网约车市场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持续开展网约车不合规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联合检查。持续加强网约车不合规营运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不合规车辆派单,网约车无证从事经营活动,网约车变相从事班线客运,有证网约车线下揽客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促使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依规经营。
(三)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平台公司。充分运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对已经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且拒不整改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由行业监管部门注销或吊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本地网约车公司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平台为已经登记注册的不合规网约车及驾驶员办证,及时清退平台中不合规车辆及人员,做到消存量、遏增量。严格网约车准入制度,凡是新进车辆及驾驶员务必确保“双证”齐全。
(五)强化行业党建引领。推动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加盟企业、合作企业、下游企业建立党组织,因地制宜打造服务网约车司机集学习教育、生活服务、诉求收集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党群服务阵地。及时收集、研究解决网约车司机群体各类诉求,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协调推动解决网约车司机合理诉求,不断提高网约车党组织和党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积极探索开展网约车司机群体心理健康关爱专项行动,保障网约车司机群体合法权益。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