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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纳入全省统调统分的批复

来源:电力处 浏览量:12890 发布时间: 2021-06-03 字体: [ ]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将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纳入全省统调统分电厂的请示》(广经信〔2021〕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装机容量10万千瓦)纳入全省统调统分。

二、机组具体并网技术方案由电网经营企业进行论证审核,确保四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站正式并网投运前,需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有关并网调度协议。

电站投入运行前一个月,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要求,向我厅报送纳入节能发电调度排序申请。待我厅审查、公示、批准并下达其年度电力生产计划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方可与其签订购售电合同并对其调度发电。

此复。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839-328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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