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旬,剑阁县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下寺镇、普安镇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至此,该县今年已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开出46张“罚单”。
“‘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和‘牛鼻子’。”剑阁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县层层压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采取开单明责的办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任务,层层签字背书、公开亮诺。全面推行履行主体责任“日记月晒季评半年述全年考”和履行监督责任“三本记录、四本台账”。每月公示班子成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网络随机测评,通报测评结果并进行公示。建立县、乡、部门三级问责和逐级加力问责机制,形成落实主体责任合力。
今年,县委书记约谈7人,县委党廉办约谈35人,县纪委约谈76人,乡镇党委和部门党组约谈319人,发出主体责任整改清单30份,对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评价中有问题的23个乡镇和3个县级部门进行了集体约谈,对巡视整改反馈问题的105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在此基础上,剑阁县纪委以群众满意为“风向标”,采取属地原则,全面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县纪委班子集体及时约谈存在问题的26个乡镇党委、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县、乡、村三级联动,梳理排查近几年群众反映较集中的413个问题,开列问题清单,并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干部作风效能、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村务公开、农村安全饮水等6个方面,落实11个牵头部门开展为期一月的重点整治,发出整改通知书55份,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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