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局《关于转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川价字费〔1998〕99号)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无线电台站年检换证工作的公告》(2016年第1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无线电台站年检换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换证范围
凡2016年1月1日前在我市境内注册登记的各类无线电台站,均必须参加年检换证工作。
二、要求
(一)凡在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无线电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无线电台站的用户和个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无线电台站年检和换证手续,并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尚未办理设台手续的用户,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拒绝办理年检换证手续、不按时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站执照》、拒绝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站的用户,市无线电监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年检换证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2月30日。换证地点为利州区万源政务大厅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839-5572071
0839-3361530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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