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成品油主管部门:
根据省经委的统一部署,今年加油站的年审和换证等工作省信委不再发文,由各地、市(州)成品油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根据这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工作
2010年加油站的年审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县(区)成品油主管部门按照2009年我市年审工作通知要求,填写好各类年报报表,对所属地区加油站认真进行初审后,将加油站年审证件,送达我委政务窗口登记审核。各县(区)成品油主管部门既要组织所属加油站填好《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还须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才能上报。凡属证照不齐、报表不准的均不能年审。对长期停业的企业,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五”规划项目近期申报工作
对在“十一?五”期间经省经信委批复的新建和迁建的加油站,但又没有按期建成的项目,有正当理由的原则上可申请办理延期一次。
三、换证工作
目前,省经信委正在对全省的加油站进行换证工作,具体要求为:
1、换证对象:《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颁发五年以上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无有效期的加油站。
2、所需资料为(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2)工商执照副本、危化执照正副本、国土证复印件;(3)加油站正面全景五寸照片一张。
四、时间要求:请各县(区)按此通知后,抓紧组织实施。年审工作3月底以前完成,换证工作3月至5月底前完成。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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