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切实实施“人口集聚”工程,特制定本措施。
措施一:健全双向摸底无缝对接机制
各乡镇和经开区及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企业用工需求及劳动者就业需求摸底调查,建立企业用工及劳动者就业需求台账。根据摸底情况,搭建平台,靶向制定乡镇向工业园区内企业输送求职者的目标任务,实现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动态管理和精准对接。
措施二:实施稳岗补贴政策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标准和程序,对签订劳动合同并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具体标准为工作满1年的职工可享受100元/月/人的稳岗补贴,工作满2年的在第2年可享受200元/月/人的稳岗补贴,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可享受300元/月/人的稳岗补贴。用工企业在每年3月份之前将《苍溪县招商引资企业稳岗补贴申报表》上报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程序支付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费用。
措施三: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3000元、2500元、2000元。证书未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3000元、2500元、2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2000元执行。用工50人以下企业最多不超过2人/年,用工50人-100人最多不超过4人/年,用工100人以上的(含100人)最多不超过6人/年,获得中央和省市资金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措施四:鼓励社会力量为企业招工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向园区企业输送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公司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公司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
措施五:保障园区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夫妻有一方在经开区工业园区企业内稳定就业的,其直系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由县教育部门按区域划分保障就近就便入学。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的子女可自主选择县属学校就学。
措施六:开展订单式培训
由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根据工业园区内企业实际需求,以提高就业者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为目标,开展“上门式”“订单式”培训,定向培养企业急需专业人才。
措施七:加大校企合作定向输送力度
市内所有县区及阆中、南部、蓬溪等邻近地区的职业高级中学(含高级院校)学生毕业后在苍溪经开区工业企业内就业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2000元/人一次性奖励学校。
措施八:落实人才招引政策
对企业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满一年的,给予2万元/人的奖励,分两年兑现,第一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对企业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满一年的,给予1万元/人的奖励,分两年兑现,第一年0.5万元,第二年0.5万元;对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对企业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措施九:招工用工免费宣传
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发挥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优势,多渠道、多途径帮助企业免费发布用工政策、用工信息。
本措施中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是指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并落户在苍溪经开区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措施有效期为五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苍溪经开区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统计表
苍溪经开区工业园区地址:广元市苍溪县云峰镇紫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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